全省路政治超执法队伍比武项目合同公告-凯发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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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路政治超执法队伍比武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甲方) 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  
供应商(全称):(乙方) 益阳市广播电视台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全省路政治超执法队伍比武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zsjtcg-20240513                 
3.项目内容:  全省路政治超执法队伍比武活动执行服务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  李佳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97000元
大写:  陆拾玖万柒仟圆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4.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起始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预计8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具体以活动举办完成并验收为止)。
2.地点: 益阳市(具体场馆需经采购人同意)
3.方式: 完成活动的项目执行服务;乙方提供的服务应满足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服务标准。
四、付款:
1、本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80%合同款给乙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柒仟陆佰圆整。小写¥557600元。
2、活动结束完成验收后支付余下的20%,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玖仟肆佰圆整。小写¥139400 元。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及磋商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
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审计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及其他实现权利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6月24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长沙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郑超                委托代理人: 李麒麟                 
电      话:         电      话: 15907370000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高科园分理处
  帐   号:1849630104000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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