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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危货道路运输证已经注销,车型达标查询为达标车型,但产品名称是危险品半挂牵引汽车,这样的车是否可以作为普货车辆新增办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证?

发布日期:2022-08-19 09:09
信息来源:厅政务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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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原危货道路运输证已经注销,车型达标查询为达标车型,但产品名称是危险品半挂牵引汽车,这样的车是否可以作为普货车辆新增办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证?

咨询答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五)重型货运车辆及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行业标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可向配发《道路运输证》的管理机构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管理机构对材料进行核实后,依据其有关车辆信息、经营范围等内容配发《道路运输证》。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支持!

承办责任单位: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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