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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创新推动水运建设加快发展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22-01-12 17:17
信息来源:厅港航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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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党组安排,我处是“改革创新推动水运建设加快发展”这一中心工作的牵头单位,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厅综规处、厅财务处、规划与项目办、造价站、省水运事务中心、省湘水集团的共同努力下,该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水运规划顶层设计取得实质进展。《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水运发展规划》成果经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于816日正式批复实施。《湖南省“十四五”水运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湖南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成果经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后,省政府于2021818日正式批复实施。

(二)积极研究并制定水运建设投融资新政策。一是“十四五”期全省水运基础设施拟投资达500亿元,其中航道项目总投资320.3亿元,占总投资的64%。按照最新国家补助标准,中部地区国家内河高等级航道项目和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内河水运其他航道项目的补助资金分别为工程费用的85%65%,预期可争取国家补助合计128亿元,国家补助对我省高等级航道建设进程至关重要,我厅将继续加强与交通运输部的沟通衔接,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夯实项目前期研究和设计,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二是进一步完善水运管理事权划分,争取加大省级财政支持。根据测算,“十四五”期省级需出资约155亿元用于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航道建设需119亿元)。为了减小水运建设资金缺口,我厅将继续积极对接省级财政争取加大支持。进一步发挥湘水集团筹融资功能,继续坚持以电养航。按照“以电促航、滚动发展”的思路,湘江先后建设了大源渡、株洲、土谷塘航电枢纽,用枢纽发电收益来支持航道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航道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湘江滚动开发模式受到交通运输部的高度肯定与支持,共安排利用世界银行和亚洲银行贷款24.2亿元。进一步发挥湘水集团水运建设筹融资功能,按照“以电促航、滚动发展”的思路,支持该集团继续采用航电开发模式建设沅水鱼潭枢纽和资水桃花江枢纽,同时明确湘水集团应从已建成航电枢纽发电收益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航道建设,择机研究配备优质资产增强平台“造血”功能。我厅已将航电枢纽发电收益用于航道建设列入省国资委和我厅对湘水集团目标考核的内容。

(三)船舶通行费收取政策获得省政府同意。20214月,我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水运事务中心、省湘水集团组成调研组,以船闸收费为切入点,聚焦如何有效解决水运建设资金筹措难题,前往江苏、广西两省区调研水运发展情况特别是船闸收费情况。8月,我厅结合调研情况和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出具的《湖南省船闸收费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我省实际,在向省政府呈报请示,请求同意全省内河航道新(改扩)建船闸收取船舶过闸费。伟明省长、建辉常务副省长(时任)、陈飞副省长先后在请示件上作出支持收费的批示。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经认真反复研究,起草了《湖南省内河航道新(改扩)建船闸收取船舶过闸费实施方案》,于1029日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征求了省发改委、财政厅、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单位意见。126日,陈飞副省长组织我厅和省发改委、财政厅、司法厅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我厅根据各单位意见和专题会议精神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于1214日再次上报省政府,122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省政府发布后即可实施。这一政策的颁布,意味着水运市场化之门已打开,为水运建设项目使用信贷资金、财政专项债提供了关键条件。

(四)推进航道疏浚砂石综合利用取得实效。一是经多方争取、取得多方同意,航道疏浚砂石可自用于项目建设。航道疏浚砂石料正式用于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一期工程、石门至澧县航道整治工程等自身项目的建设,有效节约了项目成本约3亿元。二是根据国家发改委15部委《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我厅积极与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等14厅局部门对接协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于712日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价调规〔2021458号),提出了加大河道航道疏浚砂利用,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统筹利用,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许依法依规对外销售。目前石门至澧县航道整治工程除自用砂外,已取得销售收入2亿多元。进一步拓宽了航道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

(五)积极推动规划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倒排时间任务工期,全力推进今年拟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其中沅水洪江至辰溪航道建设工程用地预审及选址已获批,环评报告已取得批复,工可报告已报省发改委,待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即可批复工可,初步设计已基本编制完成。湘江永州至衡阳千吨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受鱼道建设、取水口补偿及不可避让生态红线论证报告批复等影响,前期工作进度与挂图作战的推进节点要求滞后约两个月,现用地预审及选址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协调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问题。二是根据部要求,省厅组织相关单位启动了湘桂运河前期专题研究工作,启动了湘江株洲至岳阳一级航道建设工程、资水益阳至芦林潭二级航道整治工程、澧资航线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桃源二线船闸建设工程等项目工可编制工作,启动了沅水洪江至金紫航道建设工程设计阶段工作;省湘水集团积极跟益阳市政府、桃江县政府、怀化市政府、辰溪县政府、泸溪县政府对接,积极推动资水史家洲航电枢纽、渔潭航电枢纽建设,并取得重要进展。育茗公司退出由地方政府负责,芦溪县政府同意建设渔潭航电枢纽。

(六)全面推进水运在建项目建设。

2021年全省水运建设年度投资目标40.9亿元,其中航道工程25.5亿元(共7个项目),港口工程11.7亿元(共15个项目),航道养护、水上支持保障系统、长江岸线码头提质改造工程、渡口码头改造等专项工程3.7亿元。全年预计完成投资41.7亿元,为年度投资目标任务的102%一是续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岳阳城陵矶新港危化品集装箱堆场完成建设,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一期工程湘祁二线船闸建成投产,湘江二级航道一期工程、土谷塘航电枢纽工程完成竣工验收,长沙港铜官港区二期工程基本建成。二是新开工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二期工程、常德至鲇鱼口2000吨级航道建设工程、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等3个项目已于4月份召开省领导慰问和建设动员大会,并正式启动建设,目前按计划有序推进;岳阳铁水集运煤炭码头项目先期建设一期工程于4月份正式开工建设,中石化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码头初步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运建设国省资金保障不足、资金缺口大。“十四五”规划500亿元投资中,预计除争取中央补助128亿元和油补资金统筹10亿元外,省厅已向省财政厅提出需省级财政安排一般债务资金129亿元,其余233亿元由市县自筹。需省级财政安排资金难以全部到位,市县自筹资金难度较大。

(二)因水运项目是在大江大河施工,受生态红线、鱼类种质资源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防洪影响等因素制约,计划新工项目难以按计划全面实现开工目标。沅水洪江至辰溪航道建设工程、湘江永州至衡阳千吨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等项目因环评、鱼道建设、生态红线等制约性因素,难以实现年内开工目标任务。

三、下阶段拟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一)为解决水运建设国省资金保障不足、资金缺口大问题,下阶段责任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省财政对接,同时加快船闸收费等政策落地见效,加快推进筹融资新政策研究等工作。

(二)加快推进沅水洪江至辰溪航道建设工程、湘江永州至衡阳千吨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实现实质性开工建设。同时加快推进沅水洪江至金紫航道建设工程、资水益阳至芦林潭二级航道整治工程、桃源二线船闸建设工程,确保明年投资计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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