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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纵深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6 11:54
信息来源:厅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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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622日至25日,交通运输部调研组对我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了调研座谈,肯定了我省取得的积极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当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正处于深挖深查、真查真改的重要阶段。各地、各单位也在前期报送的问题清单基础上,对本地区、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并按要求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查纠整改工作持续向纵深推进。但是,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专项整治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查摆问题不够深入、监督投诉渠道还有待进一步畅通、宗旨服务意识还有待加强、执法隐患风险排查防控还有待建立、顽瘴痼疾整治还未切中要害等突出问题。为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明显成效,现就纵深推进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切实维护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做到人民交通为人民,努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必然要求;是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根本要求,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执法队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目前,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转入见成效、出成果的深入整改的关键阶段。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现实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持续传导压力和责任,对照检查自身存在问题,细化强化整改措施,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务必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到位、工作落实、措施有效

一是责任再压实。要逐级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对所辖区域的包片负责机制,省对市州要加强督导调研走访,市州对县市区也要加强督导调研走访,形成省对市州、市州对县市区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的全覆盖。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总负责、总协调、总督导的领导职责,分管负责同志要结合工作职责具体抓落实、抓整改、抓实效,筑牢“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分级实施”的工作格局。下级对上级要层层交账,上级对下级要层层把关,定期通报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问题再排查。各地、各单位要持续聚焦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5大类问题,聚焦严重侵害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严重损害执法形象、媒体舆论重点关注、易激化矛盾纠纷等关键点,聚焦高频、高额、高自由裁量权、高舆情、高投诉处罚事项,系统全面进行梳理排查,确保问题查摆全覆盖、无死角。要继续发挥好12328监督服务电话、媒体曝光、网上留言、信访投诉、案卷评查、调研走访等渠道和方式收集问题线索的作用,确保收集问题的来源渠道广泛、多元,形成自我排查与各方监督相结合的工作局面。

三是整改再深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部查纠整改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建立整改责任制,以整改提升作为工作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整改事项要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持续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做到问题深挖细找、根源深入剖析、风险深入排查,整改措施具体有效。

四是宣传再造势。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内外宣传造势,进一步丰富宣传工作载体,扩大宣传阵地,充分发挥车、船、港、站等交通优势,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成宣传攻势。同时,主动加强与综合类主流媒体联系沟通,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解读工作,集中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成效及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展现交通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变化、新形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深入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中广泛开展宣传。持续做好正面宣传,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知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效果,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五是服务再优化。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执法为民宗旨,厚植执法理念,积极推进“执法靠罚”向“说理型执法、服务型执法”转型,不断优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服务品质。要坚持开门搞整治,进一步发挥群众、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要通过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柔性执法事项清单,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完善“司机之家”建设,落实执法人员跟访货车司机制度等系列便民、利民的服务举措,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向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取得的工作成效。联系人:厅法制处钟绍金,联系电话:0731-88770031,传真:0731-88770075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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