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凯发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凯发官方网站首页>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开
索引号 430s00/2022-867468 文号 湘交法制[2021]223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法制处
公开日期 2022-02-17 15: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7 15:43
信息来源:厅法制处
字号:【 】


湘交法制[2021]223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2月20日


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做好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湖南交通实践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及《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和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湖南“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点任务,以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为主线,以持续提高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能力素养为重点,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交通强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和干部职工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更加健全。全行业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交通运输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交通运输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持续推进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主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结合集体学法、法制培训、执法培训轮训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深层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在办公区域、运输站场、客运码头、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运输场所较为显眼位置设置宣传栏、横幅,以及在城市公交、公共汽(电)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用各种生动形象的方式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大家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切实形成崇尚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助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立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发布依法行政、法律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法守护碧水青山。

(五)深入学习宣传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普法基本任务,大力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活力和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交通运输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国防法、保密法等与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公民国家安全意识。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建设需要,加强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的宣传教育,推动安全生产,提高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六)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深入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特别是将交通运输行业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大力加强宣传贯彻,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积极引导广大行业参与者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

(七)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交通运输系统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协调,将党内法规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主要对象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交通运输服务对象和全社会交通运输参与者。重点是交通运输系统的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

(一)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章和党内法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以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理论列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党委(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与依法行政、正确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明确不同岗位的法治培训要求,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培训班,完成规定的法治培训学时,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

(三)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交通运输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建设为载体,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的综合法治培训,按照培训规划、培训大纲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任务,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治培训情况纳入执法考核。

(四)加强全省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把执法过程和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增强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支持、指导和鼓励本地区交通运输企业充分开展企业内部法治培训和社会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交通运输企业管理、依法诚信经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服务品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和船员、驾驶员等一线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观念,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交通运输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全机制,明确各方责任,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

(二)完善制度建设。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法律人才在普法中的作用。注重普法队伍建设,培养普法骨干人才,夯实行业普法基础。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严格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年度任务清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以典型案例促知法用法。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规定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规范和管理,确保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从人员配备数量、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向一线倾斜、向基层下沉。

(四)丰富内容方式。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构建交通运输普法宣传产品供给新模式,提高普法精确性,打造普法精品内容。探索和推行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手段、新方法,在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等立法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形式,加强宣贯工作,解读法律内涵,扩大社会参与。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行政复议、信访举报投诉等纠纷解决过程中,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依法维权、充分表达诉求,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行业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利用交通运输法规查询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进行普法宣传,增强参与者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网站地图